记者 余东明 孟伟阳 通讯员 马国民 邓文伟
以前要求律师结对提供免费服务的时候,村居委没有想象中的积极;现在需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提供有偿服务,村居委却反响热烈。这是为什么?
带着问题,《法制日报》记者走访了上海金山区多个村居,一项名为“村村有顾问,事事依法行”的工作在这里开展已有半年时间。
今年年初,在金山区执业20余年的律师彭立新与朱泾镇万联村签订了聘任协议,正式为万联村“代言”。7月初,在律师彭立新的帮助下,金山区朱泾镇万联村解决了几个“历史遗留问题”。原来多年前,万联村村委会将村里的部分农用地租给了一些个人违规建设企业厂房。如今,按照区里有关土地整治的要求,这些厂房要一律拆除。可租期未到,部分企业却以此为由赖着不走。
“我跟这些企业讲,以前的租赁合同都是无效的,如果真要到了强制拆除的那天,那就一分钱也拿不到了。”彭立新回忆道,权衡利弊后,这些企业主都能够跟村委会坐下来谈。目前有两家已经达成拆除协议,另外一家也快了。
朱泾镇党委副书记鞠悦斌告诉记者,基层群众自治有着必然的法律需求,而由律师担任村委法律顾问的做法恰好满足了这种需求。
今年1月,金山区司法局出台《关于推进“村村有顾问、事事依法行”工作的意见》,借助司法所工作平台,将村居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列入街镇重点工作进行推进,鼓励村居通过签订聘任协议形式开展聘请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由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
根据聘任协议的约定,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委会和群众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定期开展法制讲座,开展普法教育;帮助修订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协助处理村居委会的有关涉法事务。
6月21日,枫泾镇新元村村委在其法律顾问张毅律师的帮助下,在一场有关鱼塘租赁合同纠纷的官司中胜诉。然而事情并未结束,张毅带领濮家良等律师随即将村委会与其他租户签订的另外十几份类似的鱼塘租赁合同进行梳理,建议村委会在以后签订合同时注意修改相关条款,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诉讼风险。
金山区司法局局长平安兴告诉记者:“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大背景下,金山区村村有顾问的工作方法既迎合了基层村居的实际需要,又照顾了律师工作的积极性,成为创新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举措。”
按照目标,到今年年底,金山区每个村居至少聘请一名专(兼)职法律顾问,实现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形成队伍齐全、制度完备、运作流畅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体系。
目前,金山区全区213个村居中,有176个村居聘请了法律顾问,其中91个村居聘请了律师法律顾问。枫泾、朱泾、漕泾、廊下等七个镇(工业区、石化街道)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而漕泾、廊下两个镇和石化街道更是实现了村居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