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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租赁合同


  北京市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租赁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
  │   租赁物名称   │ 数量 │  质量  │ 配套设施 │  用途  │使用方法和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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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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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    日内续订租赁合同。(期限超出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租金(大写):                          ¥:       。  
  支付方式与期限:                                  。
  第四条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范围及时间:                               。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维修范围及费用承担:                             。
  第六条 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相应(减少租金/延长租期)。
  第七条 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             。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九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  所有。
  第十条 租赁期满返还租赁物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
  第十一条 出租人违约责任:    。  承租人违约责任:         。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出 租 人  
  出租人(章):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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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租赁合同

来源:jufat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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